户口和父母分开了,土地还能继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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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和父母分开了土地不能继承 。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土地的承包权是以家庭为单位的 ,因此,只要是户口本上面的成员,都是享有土地的承包权的。但如果父母跟子女分户了 ,那么就是两个承包单位了,这时和父母分户的子女是无法再继续承包父母的土地的,也就是无法将父母的土地进行确权了。综上 ,分户后 ,和父母分户的子女无法继承父母的土地,土地承包经营权由未与父母分户的子女继承 。

农村户口分户一般是,一个家庭有多个子女 ,在这些子女成年拥有独立经济条件时,可以跟父母分户过生活;子女结婚后也会跟父母分户,自己独立门户。

另一个就是子女的户口迁出了农村 ,也会与父母分户。这里提醒一句,就是独生子女是无法跟父母分户的 。

与父母户口分开后,独生子女是能继承父母名下的所有土地和宅基地。而子女多的家庭 ,跟父母分户后可以根据子女人数来协商分土地,并且分户出去后的农村子女可以直接去村集体申请宅基地。

那么关于继承的问题,自然就是跟父母在同一个户口本上的那个人 ,才能继承父母名下的宅基地和土地 。

一、分户口需要什么条件

公民分户应按如下规定办理:分户的条件是实际住房有两个以上自然间,且单独生活 。单元楼房的分户仅限于离婚分户,筒子楼的分户按平房分户办理。自建房等违章建筑不予分户。

(一)一家同居一处 ,因结婚单独居住 ,不在一起生活的;

(二)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三)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房产纠纷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四)已办理了私房析产 、赠予以及继承手续的;

(五)已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契分户手续的;公民分户应按如下规定办理:分户程序:公房分户 。当事人持分户的书面申请、结婚证、房屋租赁契约以及房屋承租人同意分户的文字材料等证件证明 ,到现户口登记地派出所申请,经外勤民警调查核实派出所所长批准后,给于办理分户手续。

三 、分户证明怎么写

分户证明应按照如下格式进行书写:

(一)标题:分户申请书;

(二)写上被申请的政府部门名称 ,如:××公安局××派出所;

(三)写清申请人的基本信息;

(四)申请理由:因××原因,我需要从××户口本中分户另立户口簿,请审查予以批准为盼。

(五)落款署名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十六条 ,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农户内家庭成员依法平等享有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

第三十二条规定,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民法典的规定继承 。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 ,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农村土地确权,父母过世,土地怎么办

跟父母分户后,土地确权不能继承。

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属于遗产,因此不能通过继承转移 。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 ,土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 ,农户仅拥有土地的使用权。即使家庭成员分户,土地使用权也不会因此而改变。当父母去世后,如果家中还有其他农业户口成员 ,这些成员可以继续使用土地进行农业生产 。但如果家庭中没有其他农业户口成员,土地使用权可能会被收回 。城镇户口的子女无法继承农村父母的土地使用权,但可以继承房屋所有权。在处理房屋继承时 ,可以将房屋变卖,将所得现金作为财产继承,而宅基地则需归还给农村集体。

土地确权的法律规定:

1、土地确权的定义:土地确权是指通过法律程序确认土地权利归属和界限 ,颁发相应的土地权利证书的过程;

2、确权对象:土地确权通常涉及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 、宅基地使用权、耕地承包权等;

3、确权原则:确权工作应遵循合法 、公正 、公开的原则,确保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4、确权程序:包括申请、调查 、公示、审查、批准等步骤,确保确权结果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5 、确权后的权利变更:确权后 ,土地权利的转让、继承等均需依法办理相应手续 。

综上所述,农户分户后,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视为遗产 ,无法通过继承转移 ,因为土地所有权属于集体,仅使用权归农户。家庭成员去世后,仅剩的农业户口成员可继续使用土地 ,否则使用权可能收回;城镇户口子女不能继承土地使用权,但可继承房产,宅基地需返还集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 ,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 、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 ,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 ,包括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 、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 、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新的土地确权政策规定一家好几户怎样确权

农村土地确权 ,父母过世 ,土地分配具体如下:

1、农村土地确权后老人去世后,如果土地如果尚在承包期内,与承包人在同一户口簿上有其他家庭成员的 ,由其家庭成员续包;

2 、没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发包方收回再分配 。总之,继承人不得继承土地 ,因为土地不是遗产,老人不对其享有所有权。

农村房屋折迁赔偿细则具体如下: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 ,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 ,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 、奖励性补偿费 ,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 ,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4、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5、房屋拆迁补偿差价等于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加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减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农村高龄补贴办理流程:

1 、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老人享受高龄津贴要自愿申请 ,每月15日前持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筹委会)提出申请,本人填写《XX区高龄老人生活津贴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

2、社区初审:社区(筹委会)对老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居民户口本 、身份证信息不一致的,住地以户口簿为准,年龄以身份证为准 ,社区将申请对象统一造册,将老人信息录入老年人管理信息系统,同时将汇总表、个人审批表、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整理成册 ,每月20日前报街道;

3 、街道审核:街道对社区(筹委会)上报的材料进行复审,核查信息是否录入信息系统,将各社区 、村申请情况汇总 ,连同申请审批材料整理成册 ,每月27日前上报区民政局;

4、区民政局审批:区民政局对各街道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查,核对信息系统数据,次月5日前签署审批意见 。

综上所述 ,农村土地确权后老人去世后,如果土地如果尚在承包期内,与承包人在同一户口簿上有其他家庭成员的 ,由其家庭成员续包;没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发包方收回再分配 。总之,继承人不得继承土地 ,因为土地不是遗产,老人不对其享有所有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

一、新的土地确权政策规定一家好几户怎样确权

如果是没分户的 ,按原有承包关系进行确权登记颁证,其它家庭成员可以作为承包方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进行确权登记。

承包方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应以二轮土地承包时家庭实际人口为基础,已死亡或户口迁出的(如出嫁女 、在校大学生、现役军人等)应在备注栏标注清楚。二轮承包到现在 ,承包户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新增家庭成员 ,一并作为共有人进行登记,并在备注栏标注 。“与户主关系 ”栏按照国家规范填写,如本人、配偶 、子女、父母、祖父母 、孙子女、兄弟、姐妹 、其他等。

如果是当前农户家庭申请分户确权的 ,根据农业部等6部门《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11]2号),对“承包农户分户等导致土地承包经营权分割的”有关规定,应由农户家庭成员就承包地分割达成一致意见后 ,向发包方提出申请,由发包方报经县乡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分别与分立后的农户重新签订承包合同 ,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并分别向分离后的农户换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

农户家庭未能就承包地分割达成一致的,按原有承包关系进行确权登记颁证;待其达成一致后 ,再依法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颁证 。

二、农村土地确权最新政策?

一、土地确权新政策有哪些?

1 、土地监管力度加大

部分土地确权后,国家对农村土地的监管力度一定会继续加大,特别是涉及乱占耕地建房 、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等会成为严查整治的重点领域。

2、可以确权的4类土地

分别是宅基地 、农用土地、建设用地、农村荒地 ,其中宅基地以户为单位 ,原则是“一户一宅”,多出的部分不予登记确权。农用土地在确权是在二轮承包的基础上以户为单位登记 。荒地指的是尚未开发利用的荒地,应该确权到村集体名下。

3 、不能确权的3类土地

分别是产权不明或存在的土地、农民私自开垦的土地、农村退耕还林的土地 ,这是因为土地产权不明,存在要解决后再进行确权,对于农村荒地和未利用土地 ,归集体所有,不能确权到个人。农民耕地要按照国家退耕还林,之后归林业部门管理 ,因此不能参与农村土地的确权 。

4 、不能确权土地由村集体收回

若不能确权的宅基地,正常情况下,将由村集体回收 。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违法建筑 ,如临时搭建房屋,耕地建造房屋等;

(2).私自开垦土地上建造的房屋;

(3).宅基地和房屋权属存在争议的;

(4).城镇居民购买的宅基地、农房以及小产权房;

(5).存在“一户多宅 ”情况的,原则上鼓励有偿退出 ,也可协商在本集体内部转让;

(6).家庭有多处宅基地 ,可分户但未分户的,先分户再确权,超标部分不予确权。

5、整户迁入区市不再确权

对于整户已迁入设区市的 ,不再确权登记,对于家庭部分或整体成员迁入非设区市的,可根据户主意愿进行确权登记。此外 ,对于长期闲置的宅基地以及危房,经确认后由集体回收 。

6 、城镇子女继承房屋可办理确权

农民宅基地使用权是可以由城镇户籍子女继承,且办理不动产登记。跟农村子女一样 ,城市子女继承房屋占用宅基地,按规定办理确权登记即可,同时会在登记簿和产证上注明合法继承人相关字样。

二、土地确权的好处

好处一:农村二轮承包的延续 ,让农民放心

自从的农村土地二轮承包开始后,明确了我国农用耕地承包期,之后又提出“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 ,不再限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缔约期限” ,但是很多地方都处于“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如果长久不变必定会导致新生人口分不到土地 ,这是不公平的,所以以确权来保证农民对土地的所有 。

好处二:有效保护农民财产

土地没有确权之前,没有明确农民对土地的相对权利 ,所以出现了很多强征、强占农用耕地的现象,而农民成为了受害者,没有得到应有的利益。而现在土地确权后 ,就算是政府前去征地,也必须和咱农民“谈判 ”,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征用规定 ,如果咱农民觉得不合适,可以拒绝,从此土地成为农民的一项“固定资产”。

好处三:贷款方便

以前咱农民贷款很不方便 ,因为没有可以认定的抵押物 ,只能用联保等方式,而且贷款额度也不大 。这回确权后,土地使用证可以成为一种资产来作为抵押 ,大大方便了农民贷款,解决农民生产资金紧张的问题。

好处四:农民可放心大胆往地里投入 、流转

土地确权的政策还在不断调整,新的土地确权政策就是以上几点 ,对于可以确权 、不可以确权土地及其他情况都做出了明确规定。土地确权给百姓带来了不少好处,多地的土地确权工作都已完成 。对于新的确权政策,大家还是要及时了解 ,便于日后确权工作顺利进行。

三、农村土地确权最新政策

首先,村民可以采取自治的方法,即针对超占的面积 ,放在集体面前一起商讨决定。

其次,针对超出的面积,可以在该农民的承包地上做相应面积的扣除 ,这样去做一个总数的平衡 。

再次 ,针对超出的部分,也可以实行有偿使用,即就是多用地了就可以多缴一些费 ,当然,如果、少用些土地,也可以适当得到一些奖励 。

要进一步做好村镇建设规划与土地建设规划的工作 ,对待那些反映了宅基地总体实际面积的标准较低的地区,可以去适当的调整宅基地的面积标准,要做到人均的实际分地面积与规划中是一样的。

扩展资料:

农村土地确

1.土地详查形成的土地权属协议书 、认定书、人民政;

2.城镇地籍调查资

3.人民政府关于建

4.土地出让合同;

5.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资料;

6.人民政府颁发的房产证明;

7.新中国成立之后双方签订的土地、山林等权属或界线的协议;

8.危改 、安居计划的联建房合同和公证书;

9.判决:使用土地的事实情况 ,是占有还是侵占,是善时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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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3条)

  • 瑾瑜的头像
    瑾瑜 2025年08月20日

    我是翰腾号的签约作者“瑾瑜”

  • 瑾瑜
    瑾瑜 2025年08月20日

    本文概览:网上有关“户口和父母分开了,土地还能继承吗”话题很是火热,小编也是针对户口和父母分开了,土地还能继承吗寻找了一些与之相关的一些信息进行分析,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希望...

  • 瑾瑜
    用户082009 2025年08月20日

    文章不错《户口和父母分开了,土地还能继承吗》内容很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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