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册类型有哪几种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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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册方式有哪几种

公司注册方式有哪几种,有很多创业者想要自己开公司,却不知道注册公司的类型有哪些 。公司注册的类型是相对比较多的 ,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来进行注册,下面是公司注册方式有哪几种。

公司注册方式有哪几种1公司注册方式一:发起设立

发起设立,又称“同时设立 ”、“单纯设立”等 ,是指公司的全部股份或首期发行的股份由发起人自行认购而设立的公司的方式。与之相对的是募集设立 。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采用原企业改制设立 、新建设立或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变更的形式。

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公司的程序:

发起人签订发起人协议,明确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制定公司章程;发起人认购首次发行的股份;发起人缴纳出资;全部股东缴纳完毕后,应当由法定的验资机构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证明;选举董事长和监事会;

申请设立登记;

领取营业执照并公告。

公司注册方式二:募集设立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 ,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的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是指为组建股份公司 、取得法人资格而进行的循序、连续完成的各种准备行为。

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

发起人签订发起人协议,明确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发起人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由发起人认购不少于百分之三十五的股份;

发起人公告招股说明书,并制作入股书;

与证券经营机构和银行分别签订股票承销协议和代收股款协议;认股人认股并缴纳股款;法定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召开创立大会;申请设立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并公告。

以上就是关于公司设立的两大方式的总结 ,其一是发起设立,需要由发起人自行筹措,而另外一种是募集设立 ,主要是发起人在进行股权认购的时候 ,进行招募其他股东的一种方式 。

公司注册方式有哪几种2一、公司设立的方式有几种

公司设立的方式基本为两种,即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

发起设立又称“同时设立” 、“单纯设立 ”等,是指公司的’全部股份或首期发行的股份由发起人自行认购而设立公司的方式。有限责任公司只能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 ,由全体股东出资设立 。股份公司也可以采用发起设立的方式。中国公司法第77条明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可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也可以采取募集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在程序上较为简便 。

募集设立又称“渐次设立”或“复杂设立” ,是指发起人只认购公司股份或首期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对外募集而设立公司的方式 。中国公司法第77条第3款规定:“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 ,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所以,募集设立既可以是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设立,也可以是不发行股票而只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这种方式只为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之方式 。

由于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规模较大 ,涉及众多投资者的利益,故各国公司法均对其设立程序严格限制。如为防止发起人完全凭借他人资本设立公司,损害一般投资者的利益 ,各国大都规定了发起人认购的股份在公司股本总数中应占的比例。中国的规定比例是35% 。

二、导致公司设立无效的原因有哪些?

公司必须依法设立 ,其中主要包括公司的种类、股东人数 、注册资本、股东出资、设立方式以及设立程序等均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公司设立无效主要是因为设立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引起的。设立无效的原因大致可以归结为以下三个方面:

1 、设立主体存在瑕疵 。

即发起人或者股东主体资格欠缺或意思表示有缺陷,其中包括:发起人或股东中有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某发起人或者股东因为欺诈、胁迫而作出设立公司的意思表示;发起人或者股东明知其行为将侵害债权人的利益而作出设立的意思表示。

2、设立行为本身有瑕疵。

即设立公司时违反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的要求,或者违反其他强制性规定 。主要表现为:

①发起人没有认足公司应当发行的全部股份 ,或者募集设立所发行的股份超过招股说明书规定的截止期限尚未募足。

②公司的设立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条件。

3 、其他原因 。

除上述两方面原因外,其他原因也可能导致公司设立无效 。例如,公司创立大会本已决议不设立公司。

公司的设立要求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要是有违反法定条件或程序的情况,那么会导致设立无效。目前,对于公司设立条件中的一些不必要的限制性内容 ,已经做出了进一步的减少 。但是要设立公司,就必须要向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同时还要遵守《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才行。

公司注册方式有哪几种3一、公司注册的类型有哪些

1、无限公司

即由两个以上的股东组成的 ,股东对公司的债务负无限责任的公司。

2 、有限责任公司

即依据法律规定的条件成立,由一定人数的股东(2人以上50人以下)组成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

3 、两合公司

即由一个或一个以上的无限责任股东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组成的公司。其主要特点是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只以其对公司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无限公司股东则对公司承担无限责任;公司由无限责任股东经营。

4、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既由一定人数以上的股东组成,公司全部资本为等额股份 ,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

二、公司法定代表人责任与权利

(一)我国规定了六种情况:

1 、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

2、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 、弄虚作假的;

3、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4 、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5 、变更、终止时不及时早请办理登记和公告 ,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6、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这些非法行为仍然由法人来承担责任,法定代表人由此而引起的其他责任 ,法律并不免除,也就是可以给予行政处分 、罚款等处罚,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当然法定代表人还有以下的权利:

1 、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 ,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全面负责,并接受本企业全体成员和有关机关的监督 。

2 、企业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代行职责。

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他人代行职责时 ,应有书面委托。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职责 ,不得委托他人代行 。

3、企业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得同时兼任另一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因特殊需要兼任的,只能在有隶属关系或联营 、投资入股的企业兼任,并由企业主管部门或登记主管机关从严审核。

4、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签字人。

5、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应向登记主管机关备案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是代表企业法人的法律文书。

法律依据

依据《公司法》第三条公司界定及股东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 ,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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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3条)

  • 雪卉的头像
    雪卉 2025年08月10日

    我是翰腾号的签约作者“雪卉”

  • 雪卉
    雪卉 2025年08月10日

    本文概览:网上有关“公司注册类型有哪几种类型”话题很是火热,小编也是针对公司注册类型有哪几种类型寻找了一些与之相关的一些信息进行分析,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希望能够帮助到您。公...

  • 雪卉
    用户081012 2025年08月10日

    文章不错《公司注册类型有哪几种类型》内容很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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